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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 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1-12 • 浏览数:29599

各学院:

按照《辽东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辽东学院[2019]11号,附件1)和《关于开展 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辽东学院教发[2018]99号,附件2)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本次结项范围包括 2019年度批准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本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校级、院级高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 3)。

二、 结项具体要求

(一)统一要求

申请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需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辽东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书》(附件 4)、《辽东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过程记录册》(附件 5),并上传至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服务平台(http://ldxy.dcplan.cn/)。

(二)关于国家级、省级项目

1.结项验收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包括汇报、成果展示及专家提问;答辩人需使用多媒体课件进行辅助说明。结项答辩时间预计在12月初,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2.本次结项答辩评审参考依据为:项目组提交的相关项目研究报告和研究成果等材料,包括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开发的软件或系统、发表的研究论文、专利、获奖、项目成果实物、创业实践成果及相应的设计说明书、图纸等。2019 年起,项目结题突出研究过程与实践成果并重的原则,对于国家级、省级创新训练项目必须有标志性成果(见附件1、附件2),请参加结题的项目组成员做好相关准备。

3.项目负责人需要填写《辽东学院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成果列表》(附件6),并将成果佐证材料制作成1PDF文档,一同上传至平台(校级、院级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学院决定是否上传),结项成果将作为项目结项验收的重要依据。

(三)关于校级、院级项目

本科学生和高职学生的校级、院级大创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安排,验收采取专家现场评审或者函审的方式进行。

三、学院提交材料

1.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填写《辽东学院2019年度校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 7),撰写结项验收总结(总结内容包括:检查形式、内容、程序、结果、建议)。

2.2019年立项的项目如不能按时参加结项验收,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延期结项申请(附件8),并经指导教师、主管院长签字和学院盖章后,统一汇总。

3.各学院将《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7)、《结项验收总结》及《延期结项申请》(附件8)盖学院公章后,以PDF格式于124前上传至平台(附件7还需上传EXECL格式)。

4.今年进行机构调整的二级学院,以当前专业所在学院进行汇总和申报。

联系方式: 谭晓丽 3789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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