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东学院2025年产教融合创新创意项目大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辽东学院2025年产教融合创新创意项目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本届竞赛旨在促进我省高校专业教育与我省产业转型发展的深度融合,加快现代科技技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促进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催生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满足新需求。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1.本赛事面向全校本科在校大学生,已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金奖的项目不能参加本赛事;
2.各参赛团队自选赛道报名参赛,由高校根据校赛成绩推荐参赛项目;
3.每个项目学生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报名时请准确填写学生成员及指导教师信息,如无特殊情况获奖证书信息完全按平台导出信息制作,不允许随意调换成员。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换成员,请填写情况说明,并由指导教师和项目团队全体成员签字并学校盖章。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1.航天文创赛道
本赛道旨在为全社会搭建一个展示人民空间科学事业成就、弘扬中国航天精神、加深航天文化认知度的重要平台,号召更多人利用创意的手段,共同探索航天文创的无限可能,致敬和传承中国航天精神。参赛者可以从航天主题插画设计、航天IP形象设计、航天任务标识设计、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航天科技跨界融合、从中国航天历史文化或航天科技任务中提取元素用于伴手礼设计等多个方面入手,用自己的创意和想象力来展现中国航天的杰出成就。
2.数字文创赛道
本赛道关注社会和青年人喜闻乐见的数字文创新形式和新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人、AIGC生成式创新设计、有声读物、数字广告、沉浸式体验、精准营销等,邀请国内及本地行业代表性企业参与,紧密结合行业和企业现实需求提出赛题,发挥参赛学生和团队的创新能力和对新技术、新模式的应用能力,走进企业了解行业,通过创新产品和创新服务助力传统产业的数字蝶变,通过数字文创赋能老字号、带动新字号。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报名团队需在校赛平台及省赛平台同时报名并提交作品,省赛报名网址:https://cxcy.upln.cn/match/details?comId=ea0cbf76455f7614502b8624bc87447f
2.报名及初赛时间:2025年9月24日-10月15日
3.初赛审核推荐时间: 2025年10月15日-10月20日
4.复赛(省赛)时间:2025年10月20日-11月30日
注:没参加初赛评审的作品不能推荐省赛。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承办单位: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二)组织形式
大赛评审分为初评、终评。初评由大赛专家共同评审,为避免对作品的误判,再经终评。终评主要由评委会专家审定。所有作品均经过极为严格和规范的程序评出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1.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3.参赛项目需紧密结合本次大赛的主题,选择相应组别提交参赛材料,鼓励参赛队跨专业融合,大胆进行创新设计。参赛选手所学专业不限,但参赛项目的内容、形式要符合相应组别的要求。
4.此次大赛校赛、省赛须通过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实现竞赛的报名、审核、评审、上报、获奖等全流程管理。
5.省决赛采用网络初审、网络路演方式。初审由校外专家线上评审,排名前50%团队进入决赛,决赛采用线上或线下路演形式,专家现场评审。评审专家由各高校和企业推荐建立专家库,采用回避原则,按学科和赛道分类选择专家评审。
(二)奖项设置
两个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组别分别为各组别实际参赛作品数量的10%、20%、30%。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老师 13842528582
每队队长,请实名加入QQ群:584160788,2025产教融合创新创意项目大赛。队长不实名加入QQ群的,视为放弃比赛,取消参赛资格。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2日24点前。
(二)其他未尽事宜
1.知识产权
提交所有作品必须是参赛者的原创作品,拥有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或物权,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专利、商标及其他知识产权。以作品报名参赛,作品的原创者可以是小组,但不能有知识产权争议,需小组成员全部同意方可参赛。参赛者需合法使用图片资料等素材(请注明出处),如因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窃取商业机密而发生产权或版权纠纷、提供虚假材料等,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者参赛、获奖等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后果。
2.竞赛安全
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如有违反,组委会将取消参赛者参赛资格。
